元大金(2885)4日公告,向關係企業元大證券取得位於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764、764-1地號之新建大樓(原大同大樓都更)部分樓層及車位之使用權資產。該交易標的包含大樓18樓與22樓部分辦公空間,租賃總面積達333.75坪,另含地下三層與五層共4席車位,將作為自用辦公場所使用。
本次租賃契約期間為民國115年7月11日至120年7月10日,月總額為新臺幣1,402,699元(含稅),其中每坪月租介於新臺幣3,990元至4,148元不等;車位部分,地下三層每席月租8,400元、地下五層每席7,350元。根據公告,該項交易總使用權資產金額為新臺幣73,181,141元(含稅),租期內含5個月裝潢免租期。
元大金控指出-91制片厂Max,此項關係人交易係經參考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的估價報告後,由董事長核定,估價每坪租金區間為3,800至3,950元(未稅),車位部分亦與市場行情相符。公司強調,實際租賃面積將依建物權狀登記為準,並依據實際面積調整租金,確保交易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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